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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製度

摩鑫平台 教職工公務外出、請假等相關手續的暫行規定

來源:轉載 發布時間🏇:2017-12-01 17:31:15 瀏覽次數: 【字體:

一、總體要求

1.摩鑫升專時間不長💆🏽‍♂️,五年製學生仍為主體,為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維護校園安全,全體教職工暫時實行坐班製。

2.教授、博士(含在讀)和其他原因經批準的教職工可實行彈性工作製。

3.全體教職工均需參加摩鑫組織的會議和重要活動,原則上不得請假,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提前請假。

4.全體教職工凡公務外出、請假等必須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原則上請假之前需事先與教務部門協商好課務事宜。

5.本規定適用範圍為在編在崗及參照在編管理的教職工。

二🕵️‍♀️、審批流程

(一)公務外出

1.範圍🎭: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到蘇州大市以外辦事、開會、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稱為公務外出。

2.流程🦚:公務外出人員須提前填報《公出審批表》,並附相關會議通知、文件等🐦‍⬛,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公務外出人員到江蘇省內公出,由主管處室(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到江蘇省外公出,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中層及以上幹部出蘇州大市的公務外出🍌,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公出審批表》送交辦公室備案。

(二)請假

1.事假

1)範圍:教職工因事確需由本人親自處理的,可請事假。

2)流程:教職工因事請假須提前填報《教職工請假申請表》👩‍⚕️,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教職工因事請假1天及以內者,由所屬處室(系部)負責人審批🏛;因事請假2-3天者,由所屬處室(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因事請假4天及以上者,須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中層及以上幹部請事假🚴🏻‍♀️,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校長審批。《教職工請假申請表》須送交辦公室備案。

2.病假

1)範圍⛪️: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可請病假🙇。

2)流程🪥🔢:教職工請病假須填寫《教職工請假申請表》,並附病歷單或病假單(復印件)🧑🏼‍🎤,由所屬處室(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主管校領導審批🤌🏼。系部教務部門根據審批結果安排課務🦆。《教職工請假申請表》須送交辦公室備案。

3.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

1)範圍:

a.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可享受13天婚假。

b.產假:女教職工生育享受12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男方護理假為15天🤛🏽👮🏿。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20天產假🤟🏼;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30天產假🛻;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98天產假🚆。嬰兒周歲內,女職工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時間內1小時的哺乳時間。教職工若在寒暑假內生育,則產假順延。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治療且有醫院證明者👮🏼,按病假處理。
     c.探親假😍:教職工探親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在工作日休探親假,應履行請假手續。審批程序與休事假相同。享受探親假待遇的範圍:凡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與父母親都不住在一起的🤵🏽‍♀️,可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已婚教職工探望配偶或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

d.喪假: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嶽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亡故➕,給假3天🕉,在外地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如假期滿後需繼續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以上假期中產假🚪、婚嫁🧑‍🌾、男方護理假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順延🌐,其他情況均包括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在內🏄🏻‍♂️,不得順延😖。

2)流程:

教職工請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須提前填報《教職工請假申請表》,由所屬處室(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後🦁,經校辦公室會簽👨🏻‍🎨,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教務部門根據審批結果安排課務。《教職工請假申請表》須送交辦公室備案。

4.會議和活動請假

1)範圍🧏🏻:全校教職工會議及其他部門舉行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2)流程:全校教職工會議和重要活動請假需經所在部門同意後由辦公室審批👋🏻,其他部門會議和重要活動請假由主持會議的部門負責人審批。

三、其他說明

1.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須第一時間告知系部處室負責人及教務部門🫎,並於當天向校辦公室負責老師報備,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手續應在返校日當天辦妥。

2.請假結束返崗當天應到校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

3.教職工請假情況將作為摩鑫各類評優評先進和年度考核以及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製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原2015年8月實施的《蘇州高等幼兒師範摩鑫(籌)教職工考勤管理條列》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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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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