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等幼兒師範摩鑫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理體製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三章 總務管理
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摩鑫管理,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江蘇省蘇州高等幼兒師範摩鑫是公立全日製五年製師範摩鑫。
第三條 摩鑫同時掛“江蘇教育學院蘇州分院”校牌💁♂️🏄🏻♂️,將招生計劃、學籍管理、畢業生發證等方面納入江蘇教育學院的管理序列🎐。
第四條 摩鑫的專業設置以幼兒師範專業為主🤸🏼🧶,同時亦可根據社會需求,在本校師資和設施設備許可的條件下開設其他師範類和非師範類專業⛓。
第五條 摩鑫在堅持和體現教育方針所確定的各級各類摩鑫人才培養總目標和總要求的前提下,主專業幼兒師範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發展🍿,能夠適應社會發展和現代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需要的具有專科學歷的幼兒園教師🛖。
第六條 摩鑫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以德育為首,堅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導摩鑫工作,堅持對學生進行科學社會主義常識🥃🧘🏼、國際主義🏋🏽♂️、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理想道德、法製紀律、勞動教育和良好師德師風的培養。
第七條 摩鑫倡導“追求卓越➙,為世之範”的校風、“以德立教,以愛樹人”的教風和“品學兼修🧘🏽♀️,藝文並茂”的學風。
第八條 每年的10月18日為摩鑫校慶紀念日。摩鑫校址為蘇州市山塘街845號。
第二章 管理體製
第九條 摩鑫實行校長負責😴,黨總支保證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製🤦🏼♀️。
第十條 校長全面負責摩鑫行政工作🥺。團結和帶領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製訂摩鑫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行使決策權🧖🏼♀️🎀、人事權🦹、獎懲權、財經權。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具體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條 摩鑫黨總支對摩鑫工作實施政治領導👨🏻🌾👨🔧,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對摩鑫發展規則、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參與決策。黨總支通過領導教代會、民主黨派基層組織和群團工作等發揮重要作用。
第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審議校長工作報告、摩鑫工作計劃、發展規劃𓀆、改革方案、財務預算和摩鑫其他重大問題,並根據需要作出相應決議🪢;參與評議、考核摩鑫幹部;對摩鑫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等。
第十三條 摩鑫設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培訓處、教科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
辦公室具體負責摩鑫行政協調、內務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教務處具體負責摩鑫教學工作;學生處具體負責學生管理和德育工作🎁;培訓處具體負責全市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等👰🏼;教科室具體負責摩鑫教育、教學和管理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總務處具體負責摩鑫總務後勤工作📙。
第十四條 根據辦學需要🤹🏼♂️🔟,摩鑫可設置若幹所附屬幼兒園✈️。附屬幼兒園園長由校長聘任🤟🏻,並接受校長的委托聘任教師、職員和工人。園長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辦園,園內的人事變動、基本建設、重要經費開支等要提出方案報校長室批準後實施。附屬幼兒園要在服務社會🤹🏿♂️、提高保教質量的同時🧑🏻✈️,努力成為摩鑫的教育科研基地和學生見習、實習基地♊️。
第十五條 經蘇州市教育局批準,摩鑫同時承擔蘇州市幼兒教師培訓中心的職責,負責全市幼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六條 摩鑫行政辦公會議是摩鑫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和團委主要負責人。主要工作為貫徹執行和落實摩鑫工作計劃🏄🏻。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七條 摩鑫要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在實踐中不斷創造摩鑫德育工作的新經驗🧎🏻♀️➡️。把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作為德育工作的根本任務。
第十八條 摩鑫要抓好德育工作的隊伍建設,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環境育人、服務育人🟢,兩代師表😴,一起塑造👨🏼🦳。
第十九條 摩鑫在各個年級設立年級組。年級組長在學生處的領導下🏸,組織開展適合本年級學生情況的德育活動。
第二十條 摩鑫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製定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實施教學。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科研,更新教學觀念,改進教學方法,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3️⃣。
第二十一條 摩鑫要根據幼兒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要求🍚,開設具有摩鑫特色的校本課程,鼓勵教師編寫教材,鼓勵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
第二十二條 摩鑫要根據師範摩鑫的特點👈🂠,重視教育實踐課程的組織與指導,鼓勵教師學生聯系幼兒教育的實際開展教學,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
第二十三條 摩鑫重視學生文化基礎知識、教育理論知識和職業技能訓練的協調發展,為學生今後的發展打好基礎。
第二十四條 摩鑫按學科設立教研組🧜🏽♂️,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摩鑫的教學計劃,完成摩鑫的各項教學任務👨🏼🏫🙍🏻♂️。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執行國家考試製度🏄🏼♀️。認真做好教學常規管理工作👈🏻,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等環節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 摩鑫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為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並且負責協調本班各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摩鑫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的聯系。
第二十六條 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摩鑫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參加勞動教育和社會實踐等活動🍱🐧。
第四章 總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 摩鑫堅持總務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勤儉節約,講求實效,提高辦事效率。
第二十八條 管好、用好政府財政撥款,執行國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積極依法向社會募集辦學資金和社會捐贈,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合理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
第二十九條 嚴格🟤、健全財務製度,遵守財經紀律👨🦳,接受監督和審查🔀。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十條 完善校產管理製度,加強校產管理。堅持統籌規劃、保證重點的原則,提高校產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安全規章製度,嚴防各種事故發生,特別對校園內人身傷害事故要嚴加防備,力爭萬無一失。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理🦸🏻🌐。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二條 摩鑫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維護摩鑫的榮譽和利益♏️,努力工作,充分發揮自己的才智🎼。
第三十三條 摩鑫教師是辦好摩鑫的主體力量⚫️,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要以《師德規範》為準則🖱🧑🦽,熱愛教育,精通業務,教書育人🧑🏼,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十四條 摩鑫教師、職員🧑🧑🧒、工人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摩鑫建設等方面成績顯著或有突出貢獻的,應得到表彰🧑🏿🌾、獎勵。
第三十五條 摩鑫尊重教師,尊重人才,尊重知識。依法維護🔮、保障教師👩👦、職員、工人的合法權益⏰,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六條 摩鑫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製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製度👫🏼,實行結構工資製和全員聘任製。
第三十七條 摩鑫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參加進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訓👨🏼🔧。對教師、職員和工人的政治與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客觀、公正、準確的考評。
第三十八條 摩鑫對違反摩鑫章程和其他規章製度並產生錯誤後果的教師3️⃣、職員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評和紀律處分。受處罰者可以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 摩鑫依法維護退離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由摩鑫辦公室🚴🏼♂️、工會具體負責退離休職工的管理工作🖐🏽。
第六章 學生管理
第四十條 摩鑫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規定管理學生學籍🐬。凡是按招生規定正常錄取或按正常手續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享有本校學生應有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 學生享有法律規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必須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必須遵守摩鑫章程和各項規章製度⛑。
第四十二條 摩鑫團組織在黨組織的領導下🔌🧯,對青年學生進行教育👯、引導工作。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作用。
第四十三條 摩鑫對品學兼優或特長明顯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高等摩鑫學生行為準則》和摩鑫其他規章製度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
第四十四條 摩鑫成立校內學生申訴委員會📀,受理學生的有關申訴。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摩鑫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蘇州市教育局批準🤏。本章程的修訂按製訂時的程序辦理🚣🏽♀️。
第四十六條 摩鑫依據本章程製訂各項製度,各職能部門也可依據本章程有關規定製訂部門規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蘇州高等幼兒師範摩鑫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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