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婚喪嫁娶報告製度
幹部婚喪嫁娶報告製度
各處室🧝🏽♂️、各系部👩🏽⚖️、附屬幼兒園:
為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製度,進一步做好幹部監督工作🐅👱🏼♂️,根據《蘇州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規範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蘇委辦發〔2014〕65號)🍓⏩、《關於建立蘇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與
局機關科級幹部婚喪嫁娶報告製度的通知》(蘇教黨[2016]6號),經摩鑫黨委研究決定,建立蘇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科級幹部婚喪嫁娶報告製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對象
摩鑫科級幹部😪,包括處室🀄️、系部、附屬幼兒園(處長、主任、園長、副處長🐛、副主任、副園長)😙;
上述申報對象均為在職科級幹部💆🏿♀️。退休科級幹部自辦理退休後的第二年,不再報告相關事項。
二🧛🏽♀️、報告內容與規定
報告內容是指科級幹部主持或參與辦理的本人🧄、配偶及雙方直系親屬的婚喪嫁娶事宜。科級幹部辦理婚喪嫁娶各類事宜,應按照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文件規定執行(附件1)。
三👔、報告辦法
(一)科級幹部辦理嫁娶事宜的,應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報告🏌🏽;辦理喪葬事宜的,可先口頭報告,事後20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𓀕。
(二)科級幹部報告婚喪嫁娶事項時,統一填報《摩鑫平台科級幹部婚喪嫁娶事項報告表》(附件2)🧳,必須由本人親筆填寫。
(三)科級幹部填報《摩鑫平台科級幹部婚喪嫁娶事項報告表》,一式二份🙌,由摩鑫黨委主要負責人在“審核意見”一欄中審簽後🌋,分別報紀檢監察室和組織人事處備案🪥。
摩鑫平台組織人事處聯系人👱🏽♀️:潘偉斌,聯系電話:18963660103;紀檢監察室聯系人:錢峰🧑🏿🎤,聯系電話:18962116606。
本報告製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
1.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的暫行規定》
2.摩鑫平台科級幹部婚喪嫁娶事項報告表
中共摩鑫平台委員會
2018年6月10日
附件1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
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市委十二項規定精神,防止領導幹部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中奢侈浪費、借機斂財等問題的發生,樹立領導幹部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以及中央和省委關於改進作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結合蘇州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領導幹部,是指全市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擔任副處級以上職務(含副處級)的領導幹部,人民團體、民主黨派🏰、工商聯、事業單位中副處級以上職務(含副處級)的領導幹部,以及市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
本規定所稱辦理婚喪嫁娶事宜☢️,是指領導幹部主持或參與辦理的本人、配偶及雙方直系親屬的婚喪嫁娶事宜👰🏽。
第三條 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要從嚴控製範圍和規模🦛🪰,以身作則引領社會風尚,自覺抵製講排場🤳、比闊氣的不良風氣👅,切實做到“五個嚴禁”:
(一)嚴禁大操大辦🐯、鋪張浪費;
(二)嚴禁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與行使職權有關人員參加😢;
(三)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等財物💆🏿♀️;
(四)嚴禁組織或參與違反公序良俗的活動🏌🏻;
(五)嚴禁借機斂財或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 領導幹部對辦理婚喪嫁娶事宜中未能謝絕的不應收受的財物,應當事後退還或按規定上交組織處理👨⚕️。
第五條 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應當認真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見附件)🧃🙋🏽♀️,履行報告和備案程序👨🏽🎤。報告表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後,分別報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備案。
組織上有答復意見的🧏♀️,應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辦理嫁娶事宜的,應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報告;辦理喪葬事宜的,可先口頭報告,事後20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
第六條 對領導幹部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規定辦理婚喪嫁娶事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的教育管理監督工作。領導幹部要強化紀律意識⚖️,牢記“兩個務必”🧑🏽💻,帶頭講黨性,帶頭執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帶頭移風易俗🗻🤸🏽♂️,原則上不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與行使職權有關人員的邀請參加相關活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媒體曝光🟢、群眾反映的問題,強化信訪核查🏋🏿♂️,堅持快查快結📝。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疏於教育管理監督,導致管轄範圍內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違反規定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要求🙋🏻♀️,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 領導幹部執行本規定的情況納入年度民主生活會和述責述廉對照檢查的內容。
第九條 各市、區可參照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今後上級如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附件2
蘇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摩鑫科級幹部
婚喪嫁娶事項報告表
報告時間🏂🏿: 年 月 日
姓 名 |
| 部 門 |
| 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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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告 事 宜 | 辦理事項 |
| 辦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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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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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
| 參加人數 (桌數) | 人
桌 | ||||
其他需要 說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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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鑫審核意 見 | 主要負責人簽字: | ||||||
註:
1.“參加人數(桌數)”是指男女雙方總的人數(桌數)🐆;
2.“其他需要說明情況”是指辦事中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禮品等財物和處理等情況,應在事後20個工作日內向組織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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