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摩鑫學風建設,加強對學生學習過程管理,充分發揮摩鑫、學生、家庭三結合教育的功能🧚🏿♀️,引導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確保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普通高等摩鑫學生管理規定》、《摩鑫平台學籍管理規定(暫行)》等規章製度🕋,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業預警是指摩鑫依據學生管理規定🏊🏻♀️、學籍管理辦法及各專業培養計劃的要求,通過對學生每學期的學習情況進行分析,對可能或已經發生學習問題📃、或完成學業困難的學生進行警示,告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並針對性地采取相應補救和幫扶措施🤷🏽,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一種危機幹預製度🧑🏻🌾。
第三條 學業預警分為三級,預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為:一級預警🧑🏻🍳、二級預警、三級預警。學業預警工作按學期進行,每學期期末或開學初由各系根據學生學業情況🧖♂️,采取相應預警辦法。
一級預警:
1.每學期期末課程總評成績不及格達3門者;
2.每學期補考後不及格課程達2門者;
3.每學年累計不及格課程達3門者♖。
預警辦法:各系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安排人員與學生談話🫦🤯,進行警示教育♦︎,填寫《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二級預警:
第一次重修考試成績不合格者。
預警辦法:各系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並通知家長,安排人員與學生談話,進行警示教育🥓,並與家長溝通後填寫《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三級預警👩🔬:
1.每學期補考後不及格課程達3門者👋🏻;
2.每學年累計不及格課程達4門者↔️。
預警辦法:各系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安排人員與學生談話後填寫《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邀請家長面談並做記錄,填寫《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
第四條 各系以系主任為負責人,分管教學的幹事或秘書具體負責本系學生學業預警工作。
第五條 學業預警工作程序
(一)確定學業預警學生名單
每學期期末或開學初,各系教學秘書做好學業預警統計工作,填寫《摩鑫平台學生學業預警統計表》。
(二) 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
系部向被預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附件1),被預警學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 警示談話
系部對被預警學生進行警示談話🧑🔧,了解分析學生學習的問題與原因,協助其製定學習計劃,填寫《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附件2)。
(四) 通知家長
系部以掛號信形式向被預警學生家長郵寄《學業預警通知單(致家長)》及《學業預警通知單(家長回執)》,留存郵寄證明,要求家長寄回回執存檔;或以其他通訊方式通知家長🧑🏻🍳🧏♀️,留存通訊書面記錄。
(五)家長面談
對面臨延長學製或退學的學生,系部要與家長聯系👨🏿🏭,邀請家長來校就預警學生的學業情況進行面談🎅🏼。面談後,整理書面記錄,填寫《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附件3),記錄確切時間、地點及談話內容,經家長確認👷🏻♀️、簽字後存檔。
第六條 建立學業預警管理檔案。
(一)預警教育過程必須有書面記錄並經當事人簽字存檔。
(二)系歸檔保存每個預警學生的《學業預警通知單(存根)》、《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學業預警通知單(家長回執)》🙍🏻、《摩鑫平台學生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學生成績單等材料。
第七條 各系定期對本學期發出學業預警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檢查,對學生進行動態管理🛀🏿,加強幫扶教育🧈,督促學生完成學習任務🫄。
第八條 各系要組織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及時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和學業完成情況,共同做好學業預警工作🚣🏿♂️。
第九條 如學生經過預警教育仍不能按所修專業、所在年級的正常教學進度完成學習任務,依照《摩鑫平台學籍管理規定(暫行)》🎎,予以退學處理。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教務處。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UploadFiles/jxgz/2017/9/201709271504214003.docx 2:/UploadFiles/jxgz/2017/9/201709271504490100.docx 3🏂🏻:/UploadFiles/jxgz/2017/9/20170927150530174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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