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真正落實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完善教學質量監控保障機製🤽🏻⇢,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促進教風和學風建設,強化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結合摩鑫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一、聽課人員及聽課量
1🌿、摩鑫黨政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節課,分管教學的校長每學期不少於6節。
2.教務處🔏、基礎部正、副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8節課;學工處正👛、副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4節課,其他職能處室正、副職每學期不少於3節🈚️。
3.各系主任每學期至少聽課6節,其中各系分管教學副主任每學期至少聽課8節,各系分管學生工作的副主任每學期至少聽課3節。
4.教研室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2節課。
5.督導組成員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2節課。
6.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8節課,其中無高校教學經歷的青年教師來校兩年內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節課。
二⚫️、聽課範圍
全校開設的所有課程(含課堂講授、實驗🙎🏻、實訓等教學環節開設的課程和公共選修課,臨時性的比賽、評優、引進人才等環節的聽課除外)👩🏻💻。
三、聽課方式及要求
1.聽課方式以隨機、隨堂為主👮🏼👩🏼,聽課人員可以自由選擇聽課🤷🏻♂️,也可以根據教學管理的需要由教務處協調安排專項聽課🎑、重點聽課和觀摩聽課💆🏽♂️,聽課班級和授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聽課。
2.摩鑫領導🧙♂️、督導組成員、教學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人員聽課一般采取隨機聽課形式,重點了解和掌握如下幾方面的情況:(1)教師講課與學生聽課的基本情況🧑🏼🚀;(2)教師、學生對課堂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和要求🧑🏽🎤;(3)與課堂教學有關其它問題。
3.各系部領導、教研室主任和專任教師的聽課方式可以是有針對性的跟蹤聽課🏠,也可以是集體聽課、集體評議,旨在幫助本單位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4.聽課人員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如實、詳細填寫聽課記錄,實事求是、公正公平地記錄任課教師的授課情況🥓,並在聽課後及時與任課教師交流溝通。在聽課過程中如果涉及教學設施、教學環境、教風📐、學風等方面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和教學單位溝通。
5.校級領導♓️、系部、各職能部門幹部的聽課記錄表在完成聽課任務後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期末交教務處整理歸檔。教研室主任、專任教師的聽課記錄表以系為單位整理歸檔。
教務處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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